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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2-11-01 13:03 |  来源:省交易(采购)中心


    一、申报程序

   申报人通过登录省综合专家库系统,在线填报《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表》并下载打印,加盖申报专家所在单位或者人事托管单位公章后,连同申报专家本人的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或高级职称评定部门出具的同等专业水平认定意见、注册执业资格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申报专家本人签名的《湖北省评标专家事前信用承诺书》,一并报送至省综合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初审部门。评标专家资格初审部门按照《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关于评标专家资格条件规定,及时完成对申报材料的初审;省公共资源局不定期组织由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人社部门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的评标专家资格复验组,对初审合格的申报专家材料进行复验,评标专家资格复验合格的专家将被录入省综合专家库,纳入省综合专家库系统管理。

    二、申报须知

    1.省综合专家库的评标专家申报可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方式进行。单位推荐的,应当先征得当事人同意。

    2.省综合专家库中区域库的评标专家资格初审部门为市(州)综合监管机构;省综合专家库中行业库的评标专家资格初审部门为省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3.入选省综合专家库的同一专家原则上不同时录入于区域库的两个以上(含两个)区域中。如果同一专家同时入选两个以上(含两个)区域时,由评标专家资格复验组征求专家本人意愿后择一录入,并通知相应区域的市(州)综合监管机构;评标专家的区域选择情况做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附件:1.湖北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评标专家申报表

     2.省综合专家库初审部门联系方式

     3.评标专家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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