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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通知书发出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28 15:39 |  来源:综合处

中标通知书发出指南

一、设立依据

《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投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二、适用对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三、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

四、办理期限

1个工作日

五、中标通知书和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工作流程

1、评标结果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已处理完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菜单“招标业务”→“定标”→“中标通知书和结果,录入相关信息,生成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及中标结果公告,上传相关扫描件提交核验。

2、中心工作人员对确定中标人的合法性、中标通知书的内容与开标记录(评标报告)的一致性进行形式核验。对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系统自动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以及中标结果公告;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予退回。

六、咨询服务电话

027-866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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