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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评委)信息录入指南

发布时间:2021-05-28 15:34 |  来源:综合处

招标人代表(评委)信息录入指南

一、设立依据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七条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二、适用对象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三、招标人代表(评委)信息录入程序及所需材料

1、录入招标人代表(评委)信息

在评标(资格审查)工作开始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登录“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菜单“招标业务”→“资格预审(发标)” →“资审招标人评委(招标人评委)”,选择招标标段,录入招标人评委姓名、身份证号码,上传招标人评委授权委托书等,提交确定即通过。

2、变更招标人代表(评委)信息

原录入信息不删除,重新录入变更后的招标人代表(评委)信息,上传招标人评委授权委托书等,提交确定即通过。

四、注意事项

评标(资格审查)工作开始前,招标人代表(评委)持身份证,通过评标区门禁系统读取身份证信息的方式验证其身份,参加评标(资格审查)工作。

五、咨询服务电话

027-86620927/8662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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