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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四个强化”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21-12-27 18:14 |  来源:十堰市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今年来,十堰市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立足交易活动中现场监管职责,积极落实“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措施,注意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事前守信承诺。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在项目进场时,提供事前信用承诺书;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信用承诺函”;在项目评审前,评审专家需仔细阅读《评审专家须知》。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召开交流座谈会等方式增强交易各方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交易氛围。

二是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制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将失信行为分为轻微、一般、严重进行分级惩戒。存在轻微失信行为的,做出口头提醒;存在一般失信行为的,书面发函并责令其改正;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将违约行为上传至“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信用房县”予以联合惩戒。

三是强化信用评价记录。按照“一标一评价”要求,规范开评标见证服务,全程记录投标人、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现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表现情况,并汇总公示。对现场表现好的,在“开评标日志”中作肯定性记录;对于表现差的,认真记录详细情况,进行现场诫勉谈话并将谈话记录纳入档案,移交综合监管部门作扣分处理;对于比较恶劣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四是强化项目跟踪回访。制定《项目跟踪回访制度》。组织业务专班,对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实施单位的诚信守约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发现失信,及时提出,并督促纠正;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定期随机抽取一部分项目,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进行项目抽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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