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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7423658/2023-11601 分类 医药管理
发布机构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11日
名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272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13日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30272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4-13 17:00  |  来源: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省医保局:

现将省人大十四届一次会议郝运杰代表建议(第20230272号)提出的“关于扶持省内潜力生物制药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办理情况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一、关于“将省内生物医药创新产品纳入省市采购目录,通过相应采购平台统一采购和结算”的建议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准入及其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46号)要求,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所有药品(国家和省规定的除外)实行省级准入挂网及动态调整管理。经省医保局审核通过的药品,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集采平台”)将在第一时间挂网,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店采购使用。

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开展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鄂公采药发〔2022〕4号),省集采平台的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实行常态化申请、集中审核、定时集中挂网制度,原则上每月公布一期阳光挂网目录,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采购使用。为支持创新医疗器械推广使用,创新产品按“特事特办”原则,可在未获得医保耗材代码情况下,申报产品阳光挂网,加速挂网进程。

目前,省集采平台已开展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结算工作, 2022年全省有52个“县级结算区域”通过省级专用账户进行集中结算,有103个“县级结算区域”通过“结算平台”开展药品货款线下结算情况的补充填报。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结算工作待省医保局出台相关政策后,省集采平台将积极支持、配合完成相应工作。

二、关于“定期做好省内生物医药创新产品使用情况监测”的建议

根据省医保局要求,省集采平台的药品、医用耗材网上交易情况实时向省医保信息平台推送,省交易(采购)中心定期不定期对交易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向相关管理部门通报。今后也将继续做好数据推送和平台服务,为做好省内生物医药创新产品使用情况监测提供数据支持和服务保障。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并将其纳入全省5个突破性发展优势产业之一,省交易(采购)中心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支持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建立已上市的1类创新药、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在省阳光采购平台挂网采购的绿色通道上发挥主渠道作用。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4月11日

主管领导姓名:张洪泽           联系电话:027-86620899

经 办 人姓名:李小锋           联系电话:027-86620809

邮 政 编  码: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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