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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7423658/2020-149682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文日期 2020年06月12日
名称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812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12日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812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0-06-12 09:00

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

第812号建议会办工作的意见

省财政厅:

现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12号建议提出的《关于建立重大疫情灾害紧急采购制度的建议》相关意见函告如下,请综合后一并答复代表。

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科学有效的疫情和灾害物资储备采购与紧急采购相结合的制度应对各种突发的疫情和灾害”建议具有必要性。现结合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工作职能及我中心在此次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实际,做以下答复:

一、制定统一的应急采购目录和执行机制,将应急采购纳入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明确,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协调开展特别重大和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相关部委各司其职,但应急物资主要靠储备和调拨,对应急采购没有做出详细规定。在应对重大灾害和突发事件时基本上是相关部门分头采购,在供求信息充分交换和准确对接,整体上有序、高效等方面存在一些不足。2018年国家已建立了应急行政管理-+体系,从更快更好应对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角度出发,应将应急采购纳入应急管理体系,相关部委应科学编制应急采购目录,细分救灾备灾品目,对应急产品的规格、品牌、质量等作出规定。建立应急采购决策、监督、执行相互协调的机制,加强应急采购的执行工作,赋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协调应急采购职责,各部门根据应急采购目录采购救灾保障物资,委托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执行。

二、建立高效统一的政府应急采购平台,实行电子化协议(定点)供货制度。依托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电子平台及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定点服务电子系统,借助信息化技术实现全国统一的应急采购“一张网”。按照应急保障采购需求,建立应急采购品目库和供应商库,分平时采购和应急采购两种模式,完善协议定点供货制度。一是按照应急采购目录及相关部门委托,采取公开招标、谈判方式确定协议定点入围厂商及供应商,分别与供应商和厂家签订战略协议,并将入围供应商名单、入围品目、产品参数、产能库存、价格标准等信息在网络平台展示,设置专区发布应急采购需求信息和供应商商品信息,形成稳定可靠的应急供应商队伍。二是平台分平时采购和紧急状态采购,平时采购人可在入围供应商中进行二次竞价确定供应商,紧急状态时采购人直接与供应商对接商谈,网上自动生成成交结果和交易合同,既满足采购人日常所需,又能保证紧急状态下能够及时寻找到合适的供应商,确保应急物资和装备能够以最快最安全的方式送达一线,促进供需对接,满足紧急所需。三是建立网上价格监测监控机制,价格异常及时报警,对采购成本进行有效控制,加强对协议定点供应商履约管理,依法处理假冒伪劣产品、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采购过程全部在平台上留痕保存,为纪检监察、审计监督查询提供方便。

三、加强物资储备采购工作,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机制。合理规划应急物资储备库和“产能储备库”,制订应急物资储备清单,对保存周期长、使用量大的应急物资进库储备,根据目录和需求,按照公开招标或其他采购方式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在电子平台上进行;对其他应急物资,根据相关企业品牌、规模、资质和信用情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与厂商或供应商签订产能储备协议,通过协议供货方式将救灾物资储备任务交给生产企业,降低储备成本,优化市场产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可按照政府指令直接将应急物资保障到位。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6月12日

主管领导姓名  饶建国            联系电话  86629909  

经办人员姓名  晏明辉            联系电话  87835143  

邮 政 编  码  43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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