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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7423658/2020-108488 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省交易(采购)中心 发文日期 2020年03月24日
名称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鄂公采发﹝2020﹞2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4日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印发《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4 18:05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省交易(采购)中心各处室: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采购)中心”)机构改革整合的开局之年,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和省交易(采购)中心各处室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19〕55号)的工作要求,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为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经省交易(采购)中心党组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分解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清单和责任人,逐条逐项有序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对涉及多个处室的目标任务,各主办处室要切实提高站位,积极沟通协调;各相关处室要强化责任,密切配合支持,同心协力把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强跟踪督办。各市、州要加强对所属县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统筹和业务指导力度,大力推进市县一体化建设。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对照工作要点,细化落实方案,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清楚、节点清晰、责任明确,实施有效;相关综合处室要做好统筹协调,搞好跟踪督办,保证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各处室分解细化的实施方案请于3月30日前报综合处汇总。

联系人:季兴敏  电话:02786629981  13720315444

2020年3月25日

2020年工作要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的决胜之年,是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采购)中心)重新组建的开局之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现将省交易(采购)中心2020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预期目标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第七次会议上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重要论述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的具体要求,以建设全国一流的交易(采购)中心为目标,深入推进交易电子化、流程科学化、服务标准化、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服务满意度和社会认可度,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公信力。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加强思想武装,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加强组织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履行领导职责。及时向省直机关工委请示汇报,成立省交易(采购)中心机关党委,配强配齐工作班子,加强机关能力建设。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完成支部改选,落实“三会一课”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廉政教育,强化风险防控,开展关爱提醒谈话和交心谈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防。继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扎实开展全省招投标(政府采购)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治理,以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律检查建议书》整改为契机,严格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4.推进扶贫联系点潜江市高石碑镇灰台村美丽乡村建设。突出党建引领,巩固几年来的扶贫成果,扎实抓好3.5公里乡村道路的刷黑,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佳梓合作社20多个蔬菜大棚和果园建设,不断壮大集体经济,进一步夯实建设美丽乡村的基础条件。

(二)积极参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5.全面统筹安排。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严格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服务管理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6.全力保障防疫药品、器械供应。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研究制定相关办法措施,扎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检测、诊疗等药品、器械的采购供应工作。

7.认真开展社区帮扶。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布置,按照省委组织部、省直机关工委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机关党员进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展示机关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贯彻改革文件精神,如期完成机构整合任务。

8.明确职能定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研究提出省交易(采购)中心“三定规定”送审稿,明确职能职责,厘清与省直监管单位的职责边界。根据核定的“三定规定”,做好工作人员的划转调配,完成内设机构的设置。

9.做好工作衔接。加强请示汇报,积极争取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做好与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直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主动与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完成职责界定、财政账户设立、资产清理移交、办公场所调整等工作。

(四)落实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不断完善电子交易平台功能。

10.重建省交易(采购)中心门户网站。主动争取省政府政务管理办公室的支持,整合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原省政府采购中心门户网站,重新建设省交易(采购)中心门户网站。打破条块分割,整合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政府采购系统、药械采购系统、基本药物采购系统和拍卖交易系统,扎实推进湖北省公共资源和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

11.完善电子交易平台功能。根据上级要求,按照系统集成、高效便捷的原则,主动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建设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手机App系统、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系统、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拍卖出让类信用信息库、国家药品集中采购供应监测系统、大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升级改造拍卖交易系统,整合优化省药械集中采购系统。

(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升服务质效。

12.健全交易和采购制度。按照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优化再造工作流程,制定《省交易(采购)中心业务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结合机构整合的实际,进一步修改《省交易(采购)中心服务标准》,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

13.凸显服务功能。强化省交易(采购)中心公共服务定位,积极回应市场主体诉求,精简在线办事流程,提高网上办事效率。巩固招投标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成果,加快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及时更新省药品和医用耗材基础库数据,进一步方便市场主体。加大对评标(评审)专家和见证专家的现场考核力度,不断提高评标质量。依托省电子档案管理系统,逐步将招投标、政府采购、药品器械、拍卖交易等各类档案统一管理,努力提升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14.提高服务能力。落实上级规定,依托省交易(采购)中心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公开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机构改革整合的需要,优化调整场所功能布局,加强交易场地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能力。

(六)加强全省系统业务指导,推进市县交易(采购)中心事业发展。

15.全面提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水平。使用省电子交易云平台的市、县交易(采购)中心,交易项目应当全部线上运行,不允许选择性交易,省交易(采购)中心将加大检查跟踪力度,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市、县交易(采购)中心要切实履职尽责,积极推进市、县一体化建设,力争年底前全流程电子化率达到90%以上。

16.推广电子示范文本。市、县交易(采购)中心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推广使用省交易(采购)中心重新修订完善的招标示范文本、评标评审办法,加快推进全省的统一和规范。

17.推动专家资源共享。充分挖掘和发挥全省专家资源优势,全面推进市(州)与所属县级交易(采购)中心、市(州)与市(州)交易(采购)中心、省与市(州)交易(采购)中心之间的远程异地评标工作。按照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扎实做好远程异地评标的服务管理工作。

18.服务市、县项目建设。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执行市、县项目调整进入省交易(采购)中心的相关规定,压实监管责任,提高服务水平。

(七)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19.重视干部教育管理。坚持严管与厚爱的要求,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请进来、走出去”的原则,加强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严格落实考勤管理、请销假、日常工作网上公示等制度,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职工队伍。

20.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制定《省交易(采购)中心党组议事规则》、《省交易(采购)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省交易(采购)中心请休假和考勤管理规定》、《省交易(采购)中心财务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则措施,形成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工作格局。

21.强化档案财务管理。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保密工作、档案管理的规定,做好涉密文件及媒介的管理,开展档案管理达标升级。严格落实各项财务规定,强化财务管理,做好年度绩效评价、预算执行和2021年预算编制工作。

22.搞好综合服务保障。认真做好综合计划、组织协调、检查督办等工作,扎实做好全面深化改革、机关效能建设、法治湖北建设、综合治理、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省交易(采购)中心高效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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