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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2-01-05 17:57 |  来源:内控协调处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2021年,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采购〉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有关要求,现结合省交易(采购)中心职能任务特点,将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

省交易(采购)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切实加强机构建设,扎实做好安排部署。

(一)建立完善普法专责机构。建立了省交易(采购)中心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由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安排制定落实中心法治建设工作计划,研究部署阶段性工作,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内控协调处,处长兼任普法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二)领导带头学法用法。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学习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学法用法治理工作,开展法制教育专题讲座;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依法依规集体决策,逐步形成学法用法氛围。今年以来,省交易(采购)中心党组先后4次集中学习了《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刑法》《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平台学习参与度100%、取得了普法考试通过率100%的优秀成绩。

(三)周密部署普法工作。2021年初,中心党组在部署全年工作时,认真研究了法治建设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省交易(采购)中心2021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和安排,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推行依法治理工作统一检查考评,统一表彰奖励,有力促进了中心法治建设工作。

二、注重教育引导,增强法治意识

学法用法贵在落实,落实的前提是要有较强的法治意识。为此,省交易(采购)中心采取一系列措施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把“法治”思维“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到实处。

(一)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意识。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集中学习重点内容,纳入省交易(采购)中心法治工作培训重点内容,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不动摇。全年以来,省交易(采购)中心依据制定的普法要点内容,共集中组织了《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实务培训》《国防动员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务操作》5次集中培训学习。实践中,坚持党组带头学,支部跟进学,鼓励干部职工自学的方式方法,有效提升了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水平。

(二)加强普法教育,提升依法执政能力。组织开展了招标、采购等法律专题讲座,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法治学习。7月份,组织各支部学习了《长江保护法》;9月份,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的《监察法》培训学习;12月份,组织各支部学习《宪法》知识;全年,各支部还组织学习了《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加强法纪教育,增强拒腐防变抗力。中心普法办会同机关纪委加强法纪教育工作。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增强,运用法律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利用“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特殊节点加强法纪宣传教育,在中心醒目位置增添了“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案例展板,有效增加了法纪威慑力,为营造清正廉洁机关提供了有力法纪保障。

三、严格依法行政,履行法定责任

落实法治建设任务是省交易(采购)中心的重要工作,一年以来,不断学习相关法规,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办法,强化法治履职。

(一)规范依法行政公务行为。要求机关干部职工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切实做到“学法用法、依法办事,依规操作”,在机关倡导争当“学规学法、守规守法、用规用法”的模范。

(二)注重修订完善制度规范的内容、标准和流程体系。针对招标、采购等业务工作,着力增强按照制度规程和约束力处理公务,减少人为评判、干预因素。今年以来,出台了《湖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等标准文件。进一步完善了业务流程,促进了招标、采购工作环节规范化建设。

(三)强化执行合法性制度审查。对需要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的文件、合同均按照规定审查执行,不允许有需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的行为,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今年以来共计审查38份省交易(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合同,有效履行了合法性审查制度。

(四)强调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着力抓好责任落实,严格执行各项奖惩措施。实际工作中,省交易(采购)中心结合实际工作,定期不定期对各处室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反馈,全面评估执行效果;对违反规定程序而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对依法应当作为却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坚持依法公正,提升服务质效

一年来,省交易(采购)中心在优化岗位配置的基础上,重点在依法办事科学化、服务工作高效化上下功夫,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一)抓好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标准化建设。建章立制,制定了省交易(采购)中心《工作规程和内控制度(试行)》,实行全流程管控、处长亲自“挂帅”责任制,做到服务有规程、服务见水平、服务有效率。

(二)建立供应商来访异议、投诉、举报、质疑接待回复制度。安排专人负责供应商来访接待工作,做到了采购质疑、工程招投标异议、投诉、举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今年共处理政府采购质疑59件,其中有效质疑50件;办理工程招投标投诉举报事宜9件。

(三)建立了来访、走访服务对象的常态机制。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各职能处室接待来访服务对象咨询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药械采购、产权交易、网上商城等法律法规政策100余批次;班子成员主动带队上门服务,走访调研听取采购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20余次,走访中着力宣传“依法招标采购”法治思维、重点解决服务对象反映集中的问题。

2021年,省交易(采购)中心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与全面深化法治湖北建设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普法工作深入研究方面还不足。下一步,将结合法治湖北建设具体要求及招标服务平台和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能特点,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统筹谋划,深化、细化、实化业务的学习培训,力求做到认识到位、理解准确、运用恰当;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为省交易(采购)中心依法依规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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