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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 74号令规定,经采购人的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从财政部门的专家库以外自行选择专家,政策设计是不是过于宽松?

发布时间:2015-08-04 15:22 |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答案:非招标方式的成交规则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很明确,就是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低价成交,由此,评审环节实际上是评无可评,专家在这个环节最多起一个见证的作用,没有任何自由裁量权可言。如果说在公开招标里,专家像“法官”,由他来评判、打分,那么在非招标方式里,专家更像“人民陪审员”,没有任何自由裁量权和决定权,74号令的制度设计实现了专家由“法官”向“人民陪审员”身份的转变,并将专家的作用由评审过程前移到采购需求的确定环节,要求专家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协助采购人明确和制定采购需求。之所以74号令规定竞争性谈判可以多轮谈,就是要让专家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在明确需求的前提下保证采购质量和效果。在这种制度设计下,专家是不是从财政部门的专家库里抽取,可以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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