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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四.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是不是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都应参加采购活动?

发布时间:2015-08-04 15:26 |  来源: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答案:不是。竞争性谈判不保证给予每一个采购供应商平等的竞争机会,按照采购法和74号令要求,由竞争谈判小组确定三家以上满足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参与谈判,但必须保证竞争过程的公平,这是竞争性谈判与公开招标的最大不同,非招标方式更多的是要保证提高行政效能目标,而非强调保证所有潜在供应商平等的竞争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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